民政部关于海南省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08:47:26   浏览:9580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民政部关于海南省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海南省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民政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成立后,为了确定海南省在全国行政区划中的排列顺序,我部按国务院指示,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和外交部、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测绘局、国家标准局等部门的意见,并报请国务院批准,确定:为了不打乱现行行政区划代码,使中南区各省(区)
排列顺序和代码不变,同时保持“两湖、两广”的习惯提法,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海南省排列在中南区之末,即广西壮族自治区之后。
特此通知。



1988年12月30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制止在酒泉市区乱贴乱画广告的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制止在酒泉市区乱贴乱画广告的规定的通知(2004/08/19)

2004-8-19 酒政办发〔2004〕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酒各单位:

  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制定的《关于制止在酒泉市区乱贴乱画广告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制止在酒泉市区乱贴乱画广告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行为,制止乱贴乱画广告,维护和改善市容市貌,创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乱贴乱画广告,是指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和树木上非法张贴(含涂写、刻画)广告、标语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酒泉市区的管理,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凡酒泉市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和树木的整洁,并有权制止和向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举报乱贴乱画广告行为。

  第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使用人或产权人,应当保持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整洁,对在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上乱贴乱画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对乱贴乱画的广告,应当及时清除。

  第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乱贴乱画广告的,由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依据《酒泉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 对乱贴乱画广告涉嫌伪造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印刷和发布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非法行医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八条 建立举报和制止乱贴乱画广告奖励制度,对举报和制止乱贴乱画广告行为的人员,由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给予奖励。

  第九条 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查处乱贴乱画广告行为时,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证据,在1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与驻酒的通信企业(电信、移动、联通和铁通等)建立工作协商合作制度,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中公布的通信号码(手机号吗、寻呼机号码、座机号码等),由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通信企业,于24小时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人座机、手机、寻呼机等号码的使用。暂停通信号码使用期间,违法违规行为人清理完乱贴乱画的广告并接受处罚后,由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通知通信企业恢复其通信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所需要的费用由违法违规行为人承担。

  第十条 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负责全面安排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增加必要的设备,设立追呼系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治理市区乱贴乱画广告行为,涉及到哪个部门,由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会同哪个部门,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查处,彻底根治乱贴乱画广告的现象,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第十一条 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酒泉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近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东南、华南地区降雨增加,引发了大量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国务院领导连续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完善应急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必要时进行合理避让,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预案。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迅速部署对江河流域、新建水库、山区公路和农舍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监测和群测群防措施。要突出做好山区丘陵区的高陡边坡附近、山道沟口和库区就近后靠的居民点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一定要进一步落实监测责任人,制定落实隐患点应急预案,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二、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密切注视气象部门预报的强降雨的区域,各地要立即组成工作组,检查各项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对强降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动员疏散人员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地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规定,健全和完善重点防范区的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责任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四、突出重点,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了确保三峡工程安全渡汛,湖北、重庆两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三峡库区二、三期搬迁避让点以及监测点逐一检查,保证每处监测点都有人监测,有人值守,有人负责。对正在施工的三期应急治理项目,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保工期、保安全、保质量。针对去年三峡库区156米蓄水以来对地质滑坡变动的影响,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在库区重点干、支流河段开展蓄水对滑坡变动影响调查,整体了解蓄水对老滑坡复活和新滑坡产生的影响状况,发展趋势,制订和完善防治方案,于6月上旬向部提出专报。


五、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临近主汛期,不少地质环境条件十分脆弱,如遇降雨,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各地要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监测预报,认真落实防灾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部已派出工作组赴各地区检查指导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从防灾需要出发,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基层做好防灾工作。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